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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要求分割礼金,法院认定礼金归收款方所有

时间:2024-03-31 19:57 来源:重庆法治报  ■  佚名 点击:

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婚礼礼金(“份子钱”)是宾客对新人及新人父母的祝福和支持的象征。然而,当婚姻关系出现裂痕时,这些礼金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焦点。近日,潼南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妥善化解其中因处置“份子钱”引发的纠纷。

案例:

夫妻离婚

礼金分割引纠纷

女子陈某与男子胡某于2021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逐渐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5月,陈某与胡某登记结婚,并开始着手筹办婚礼。婚礼期间,陈某家人与胡某家人各自设置婚宴签到台,并安排到场宾客通过签到台交付礼金。婚礼结束后,宾客通过签到台交付的礼金由陈某与胡某各自收取,两边所收取礼金金额差距较大。

婚后,陈某与胡某因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夫妻感情不睦。2024年2月,陈某向潼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双方在置办婚礼期间收取的礼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胡某称,同意与陈某离婚,但宾客通过双方家人设置的签到台交付的礼金已表明赠与的对象系各自一方的家庭,而非其与陈某二人共有,故陈某分割礼金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案件承办法官就婚礼礼金表现的社会特征,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充分向双方释法明理,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与胡某离婚;陈某向胡某支付房屋装修折价款50000元;陈某与胡某不得基于各自名下房屋的增值部分再向对方主张权利;陈某与胡某在置办婚礼期间各自收取的礼金归各自所有。

法官说法:

可按赠与人意思

确定礼金的归属

潼南区法院法官认为,就日常生活经验而言,新人在置办婚礼期间,邀请的宾客不仅有新人各自的亲友,也包括众多与父母有亲密联系的人员。参加宴席的宾客馈赠礼金的数额往往与新人或新人父母的社会资源、双方的交往程度等存在直接关联,因此,可能出现新人两边家庭收取的礼金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同时,基于特定风俗,与父母有亲密联系的人员在随礼后,往往需要父母在此后的类似场合中予以还礼。

因此,对于婚礼礼金,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属于婚宴操办者、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

给付婚礼礼金涉及赠与行为。目前,对于如何判断礼金归属,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但结合礼金所具有的社会特征和功能等综合因素,在婚礼礼金的归属存在争议时,可按照下列规则依次确定礼金的归属:在受邀宾客有明确赠与对象的情形下,按照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确定礼金的归属;在受邀宾客无明确意思表示而当地存在特定风俗习惯的情形下,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确定礼金的归属;在受邀宾客无明确赠与意思且当地无特定风俗习惯的情形下,根据受邀宾客分别与新人及新人父母身份、社会关系的相对密切程度认定礼金的归属。

重庆法治报记者 唐孝忠

原标题:离婚时女方要求分割礼金,法院认定礼金归收款方所有,法官:可从三方面依次确定礼金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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